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延长退休年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关于教师延长退休年龄暂行规定》(苏大人〔2021〕28号)文件精神,现就学校2021年度教师延长退休年龄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或65周岁,且符合《苏州大学关于教师延长退休年龄暂行规定》(苏大人〔2021〕28号)延长退休年龄条件的在职教师,可提出延长退休年龄申请。 

(二)之前已按《苏州大学教职工退休工作暂行办法》(苏大人〔2006〕44号)延长退休年龄至65周岁的教师,本次无需申请。

(三)省管干部延长退休年龄事宜按江苏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办理,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应填写“苏州大学教师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报所在二级单位。

(二)二级单位对申请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签署推荐意见,于6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

(三)人力资源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评估,并报学校研究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相关说明

(一)本次提出延退申请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同意延退后,应签订延退岗位协议,约定岗位任务,并按协议进行聘任管理和考核。

(二)已按《苏州大学教职工退休工作暂行办法》(苏大人〔2006〕44号)延退的教师中,距离本人65周岁满3年(即195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签订延退岗位协议(与学校另行签订工作协议或岗位聘用协议的除外),约定岗位任务,并按协议进行聘任管理和考核。

(三)延退申请未获批准的教师,按《苏州大学教职工退休管理办法》(苏大人〔2019〕50号)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江苏省规定核定退休待遇。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处薪酬与福利办公室。联系人:陆文燕;联系电话:67502552;邮箱:lzk@suda.edu.cn

       苏州大学教师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docx

人力资源处

202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