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17】7号)精神(见附件1),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校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体系见附件2。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推荐1个团队。

    三、奖励措施
  教育部将在重大教育改革试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创建情况作为一个重要观测指标。对认定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颁发牌匾和证书,并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开展跨领域的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研修培训以及与地方产业技术需求对接等活动,加强团队突出业绩和典型事迹的宣传。“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申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申报材料
  申请团队务必请于2017年9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凌云楼613室),电子版材料U盘拷贝,逾期不再受理。  
  1、《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见附件3,纸质一式6份,提供电子版);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见附件4,提供电子版);
  3、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内容形式自拟,字数不限)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17】7号) 
  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附件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附件4:《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17﹞9号.pdf

   附件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doc

   附件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doc

   附件4: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7-09-04 10: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