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教工报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放暑假和开学时间安排,现就新教工报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78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二、报到地点

苏州大学人事处(苏州市东环路50号苏州大学东校区凌云楼6613办公室)。

  

三、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

2.户口迁移证(外校毕业生持有。本校毕业生持报到证至保卫处户证科申领本人《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在报到时出示),如不迁移户口至苏州,则无需提供户口证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到时学位尚在公示期的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通过答辩证明,如“答辩通过决议书”);如在境外取得最高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4.社会保险转移和接续:有工作经历的新教工报到时,需提供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证明和缴费凭证,用于办理社保转移。办理社保转移时,原工作地社保经办机构如需苏州市社保机构开具社保接收函,请在报到时向劳动工资科说明。

如有疑问,可致电劳动工资科(0512-6750255267167125

       5.上传一张两寸白底免冠彩照至lzk@suda.edu.cn,用于办理苏州市民卡(社会保障卡);上传一张一寸蓝底免冠彩照至sdrsc@suda.edu.cn,用于办理工作证(文件名称为部门+姓名);另准备一张蓝底电子照片(JPG格式、长宽比例4:3)用于办理苏大通卡。

6.10张近照(其中二寸彩照二张,一寸彩照八张)。

  

四、其他事项

1.毕业生必须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报到。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需向拟聘用学院(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并由拟聘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且未告知我校或未征得我校同意的,我校可以拒收。

2.未能在就业协议约定的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我校可以拒收。

3.请各有关单位在报到之日前落实新教工(教学科研岗、专职科研岗、师资博士后岗)聘期内工作职责。

4.非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应和本人档案保管部门落实档案转递事宜,确认个人档案在报到时已转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5.由于学校过渡房房源比较紧张,请各相关单位协助本单位博士毕业生做好校外租房工作,租房补贴相关政策请按照《苏州大学引进人员过渡房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1]156号)文予以解释。

6.学校已同意聘用的师资博士后请尽快与博士后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何老师,0512-67503953)落实进博士后流动站事宜,进站手续办结后方可在824日当天办理新教工报到手续。

请各有关单位人事秘书或办公室务必将本通知的内容通知到每一位新教工。如有疑问,请致电人才开发办公室(0512-6750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