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4月全校考勤情况的通知

       根据《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工作的补充规定》(苏大人[2008] 37号)文件规定,2018年4月的考勤报表经人力资源处统一汇总后,已在人力资源处网站(点击下载)上公布。教职工若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核实,各单位须在当周将核实结果报人力资源处。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