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7〕166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现就开展我校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我校可推荐1人。

    二、选拔重点
  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进一步聚焦“高精尖缺”人才。重点从基础学科研究、尖端技术方面,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领域推荐人选。  

    三、选拔范围和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同等条件下,以下人选可优先入选:
  1.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  
  4.省“333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入选者。

    四、材料报送和有关要求
  1.《专家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一式3份,由人社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个人版生成(见附件2),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
  2.成果汇总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3)。
  3.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1份(PDF,含完整的目录、页码),请按以下顺序: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5篇全文和刊载杂志封面)、论著复印件(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复印件);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  
  请各单位于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凌云楼613室),电子版U盘拷贝,邮件概不接收。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尹奎   
  联系电话:67503045,67503248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
  附件3:成果汇总表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Build 2017.04.11.rar

    附件3:成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