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 〔20201号)精神(见附件1),现就我校202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我校可推荐1。凡已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

  (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我校可推荐1名。


  二、选拔条件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范围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不包括退休返聘人员)。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具体选拔条件见附件2

  (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范围为我校的全职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11日以后出生)。已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省突贡专家。具体选拔条件见附件2

  (三)推荐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往年未获得过此两项称号的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申报,不得兼报。无合适条件人员的可不申报。

  开展享受特贴人员和省突贡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是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推荐中要坚持正确的人才评价导向,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重视对实际能力和业绩的考察。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各项激励措施,在推荐工作中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予以倾斜。要注意适当向35岁以下对青年人才的倾斜。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请各学院(部)党(工)委对推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实际能力和业绩等方面形成推荐意见,并提供纸质报告1份(需加盖公章);

  2. 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申报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使用人社部特贴专家信息采集软件填写(软件下载及填写说明见附件3)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申报推荐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选填写《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电子版一并提交(见附件4

  3. 2020年享受特贴人员、省突贡专家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1份(见附件5-15-2);

  4. 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具体参照附件6中的《特贴人员及突贡专家申报材料重要说明》;

  5. 成果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8)。

  以上纸质材料均装入材料袋,贴上材料袋封面(见附件7),请于420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与开发办公室(凌云楼0613室),电子版U盘拷贝。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不吝联系。

  联系人:尹奎、颜廷锴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人函〔2020〕1号.pdf

附件2:2020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条件.doc

附件3: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及说明.rar

附件4: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5-1: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5-2:2020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6:特贴人员及突贡专家申报材料重要说明.docx

附件7:两类申报人员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8:两类申报人员均需填写-成果汇总表.xls

人力资源处

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