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具体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18〕356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7月起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并冲销或部分冲销“临时性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调资办法
  1.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新工资标准(见附件)。
  2.对享受“临时性补贴”的人员,在保证实际增资100元/月的前提下,冲销或部分冲销“临时性补贴”。
  本次实际增资=基本工资调标增资-临时性补贴冲销额。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2018年7月1日在职的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制人员。
  1.2018年7月以后新进人员从起薪之月起兑现新工资标准。
  2.年薪制人员年薪不变,只调整档案工资。
  三、关于一次性预发的说明
  1.2018年12月29日,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紧急通知,已进行一次性增资预发,一次性预发相关事项见通知http://file.suda.edu.cn/defaultroot/gov/info_view_my.jsp?whir_new_verifyCode=1&editId=31139961
  2.由于学校已进行了一次性预发,此次基本工资调整后补发数(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的调资补发数),需扣除一次性预发数 ,多退少补。
  四、其他事项
  2019年1月份工资按新标准兑现,补发或补扣均已在一月份工资中操作。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薪酬与福利办公室   67502552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标准(2018年7月起执行).PDF  

  

人力资源处

201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