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规定,2021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将开展“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六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其中国家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2021年计划资助500人以内

      2.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国内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1年计划资助100人

      3.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国家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1年计划资助100人

4.香江学者计划: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保险及往返旅费等。2021年计划资助52人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国家资助标准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门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2021年计划资助25人

6.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国家资助标准为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费用。2021年计划资助40人

       我校对获批上述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博士后人员,自获批之日起享受国家资助,同时所享受的国家资助不计入学校总薪酬,另外叠加发放。

二、申报对象

项目名称

申报对象

引进项目

不超过35周岁、近3年在国(境)外获得学位、博士毕业学校世界排名前100名或学科排名全球前100名或“一带一路”国家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前3名的拟进站或截止申报日期前6个月进站的外籍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30名可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方式申报。

派出项目

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

学术交流项目

在站博士后,参加的国家学术会议应在本年度召开;

其中,参加系统中所列会议且受邀口头报告的申请人,先到先得、直接资助,名额用完为止。

香江学者计划

不超过35周岁未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不超过35周岁的在站博士后。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三、申报条件及程序

1.申报具体条件请仔细阅读《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按相关要求执行。

2.2021年六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人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设站单位完成网上全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后提交。

 四、申报时间

项目名称

批次

国家规定申报时间

学校接受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引进项目

第1批

2月1日—9月30日

4月12日

第2批

9月27日

派出项目

 

2月1日—4月15日

4月12日

学术交流项目

第1批

2月1日—10月30日

6月28日

第2批

10月28日

香江学者计划

 

2月1日-4月15日

4月12日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2月1日-4月15日

4月12日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3月1日-4月30日

4月26日

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在学校接受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网上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为相同学科,评审时“派出项目”优先参评,“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按本人意愿排序参评。

2.未进站的申请人获选后应按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有关规定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

3.“引进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其他申报事宜详见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未尽事宜,请与人力资源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朱雯、王欢联系,联系电话:67503953,联系邮箱:bgb@suda.edu.cn 

       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人力资源处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