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请2022年国家公派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选派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博士后:6-12个月。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出国任务;服从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爱岗敬业;遵守协议约定,学成后回校工作。
2.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来校工作满2年。
3.外语水平须达到《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4.留学人员应派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且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正式邀请信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2年6月,且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如邀请信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5.符合《苏州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苏大人〔2022〕4号)相关要求。
(二)其他条件
1.访问学者: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四、派出与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五、有关待遇
(一)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人员在批准出国期间国内福利待遇等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六、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于2022年3月10日至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按照《202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博士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于2022年4月4日前将《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送至mjhuang@suda.edu.cn。
联系人:申琳、黄孟杰,联系电话:15050467629、15210876373、6750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