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专局《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外专发〔2017〕 199号)精神,2018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请单位须符合《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附件 1)对申报条件的规定,引进外国人才智力规模、层次、成果达到有关要求。
  (一)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战略科技发展类)。指在国家重大科技发展领域,通过引进外国人才智力,在基础与应用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上获得重大进展的单位。主要面向符合国家重大科技发展规划,通过引进外国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创新及行业带动发展上取得重大突破,从而推动国家创新体系与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并在引才引智机制创新上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先进经验的高层次引才引智主体。 
  (二)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产业技术创新类)。指通过引进外国人才智力,在技术研发、工艺改进、管理优化上成效显著从而推动产业创新发展的单位。主要面向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设制造强国战略要求,通过引进外国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在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强水利、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电网、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形成引才引智工作独特模式与成功经验的引才引智主体。 
  (三)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社会与生态建设类)。指在教育文化、医药健康、生态环保、社会保障、金融法律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通过引进外国人才智力,获得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的单位。主要面向符合国家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布局与相关政策,通过引进外国各类高端紧缺人才和智力,在推进教育与文化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与治理体系,建设“健康中国”、“美丽中国”,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已形成先进适用的引才引智工作模式、制度与渠道的引才引智主体。 
  (四)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指通过引进外国人才智力,在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增收、扶智扶贫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并在示范推广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主要面向符合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通过引进外国高端紧缺农业人才,在引进先进农林牧渔品种与种植养殖技术、构建农业农村产业体系等方面成绩突出,并已成功开展引才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活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引才引智主体。 

       二、申报材料:
       1. 《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档一份); 
       2. 申报附件材料(纸质档2份并装订成册),包括项目所有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2-3件。电子档为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 

       三、申报其他说明:
  1. 已获得“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的团队不再作为本次申报推荐项目。 
  2. 各学院可推荐0-1个项目,学部可推荐0-2个项目。 
       3. 所有材料电子档请于2018年1月10日之前发送至kuiy@suda.edu.cn,逾期不再受理。 
       4. 附件材料形成目录、添加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18年1月12日之前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凌云楼0613)。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尹奎、吴洁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 1.  《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办法》.pdf

       附件 2. 《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申请表》.doc

苏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