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收入证明办理(用于国内办事、因公出国(境)、因私出国(境)签证等)

办理方式一:

教职工本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教工卡)及护照号办理。签证如需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凭开具的在职收入证明原件到校长办公室综合科(钟楼107)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注意: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原则上安排在法定假期及寒暑假进行,如有特殊原因,应根据《苏州大学关于教职工公、私假及考勤工作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处审批(处级干部先报组织部审批)。

单位:人力资源处综合办公室(战略发展办公室)

地址:东校区凌云楼 602

电话:0512-67503258


办理方式二:

(1)登陆苏州大学事务中心,进入“子大厅”,选择“人事大厅”。

(2)选择需要开具的证明类型

(3)下载查看办理流程和操作手册,并点击“我要办理”进行在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