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苏州市《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意见(实行)》通知(苏委办发【2018】54号),将组织开展2020年苏州市姑苏区人才乐居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此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适用于五类对象,具体是:
       1.顶尖型人才(A类)。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领军型人才(B类)。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除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拔尖型人才(C类)。“四青”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4.骨干型人才(D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留苏创新创业的博士后;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5.储备型人才(E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各地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各地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应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苏州市定岗特选计划入选者。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苏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二、适用条件

  12016年10月1日起,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即上一工作地、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地和个税缴纳地等均应在苏州大市以外。
  2全职在苏工作,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如系就业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以上。柔性引进人员、人事关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苏州任职等类似情形的,均不享受政策。
  3个人及家庭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商品住房,且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购房记录。

  三、有关标准

  1乐居购房贴。A类人才按“一事一议”方法,可给予最高50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贴应当自人才完成购房手续后兑现,也可按协议分年度发放。各地应与人才签订相关协议,或在不动产证上注明限制转让期限,获得购房贴所购的商品房,应满3年以上方可上市交易B类人才可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其中,符合姑苏人才计划等相关专项人才计划的,按相关文件执行;高校院所引进的B类及以上人才,按照高校院所引才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再由单位按照支持高校院所引才政策享受引才补贴。
  2乐居租房贴。租房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A至D类人才可分别给予不低于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贴;E类人才按博士(正高级职称)不低于800元/月、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不低于600元/月、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不低于400元/月给予租房贴。补贴期间,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购房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并作相应扣除。获得优购房或优租房的,停止发放租房贴。
  3乐居助力贷。A、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
       符合专项人才计划和政策的人才,按照相应文件执行。按照引进地区或单位的政策,已享受安家费、住房等类似待遇的,不重复享受购房贴、租房贴。

       特别提醒
       1乐居购房贴和乐居租房贴,只可选其一;
       2请各类人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

  四、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于108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

       1《申请人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

  2关证明原件扫描件(pdf版),详见附件2要求;

  3个人申报人才乐居诚信承诺书扫描件(pdf版),见附件3。

       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所有材料电子版由学院(部)、部门统一收齐汇总,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与开发办公室。

  报送邮箱:huyue@suda.edu.cn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联系人:尹奎、吴洁、颜廷锴胡玥

       附件1:申请人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2:附件清单材料.docx

       附件3:个人申报人才乐居诚信承诺书.docx

人力资源处

2020-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