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校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9月起调整我校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由400元/月调整至500元/月,发放办法仍按照《苏州大学在岗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费发放办法》(苏大人〔2013〕103号)文件执行。
      2018年10月按新标准发放上下班交通费(11月初上卡),2018年9月的差额随10月上下班交通费补发。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8-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