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苏州市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9月起调整我校上下班交通费补贴,补贴标准由400元/月调整至500元/月,发放办法仍按照《苏州大学在岗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费发放办法》(苏大人〔2013〕103号)文件执行。 2018年10月按新标准发放上下班交通费(11月初上卡),2018年9月的差额随10月上下班交通费补发。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8-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