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授申请学术休假须提前1学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苏州大学教授学术休假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包括近5年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情况以及学术休假期间拟开展的学术活动安排等。
2.所在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评议,确定拟安排学术休假人选,并递交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所在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各项工作安排,按不超过本单位教授总数的10%确定学术休假人选,并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3.获准学术休假的教授,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联系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学术访问和合作研究等活动。
4.教授利用学术休假出国的,其出国手续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