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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资讯
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20〕333号)(见附件1)及《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的通知》(苏科专函〔2023〕36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聘请的外国专家原则上每年不少于3人次,每人每年能在江苏省工作的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或柔性为江苏省长期工作。

  2.具有完备的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能够为外国专家(团队)的日常办公、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等实际需要配备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并能为外国专家提供便利化生活服务。

  3.与外国专家(团队)有实质性的合作,对引进的外国专家参与科技研发、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计划、推进措施、预期成效。

  4.能在科技创新、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交流学习和人才培养平台,每年能够至少组织一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指导培训关联产业、培育产业骨干人才。

  5.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依托外国专家工作室引进外国专家(团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申报要求

  (一)对同一单位相同专业领域的外国专家工作室、2022年12月31日前命名授牌且在建设周期内的外国专家工作室不予推荐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本次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推荐报告、申报表格电子文档(Excel、Word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材料请刻录U盘或光盘,于12月1日(周五)17:00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东校区凌云楼613室),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1.各相关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审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请学院(部)党(工)委对推荐人员的政治立场、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形成推荐意见,并提供纸质推荐报告一份,加盖学院(部)和党(工)委公章。

  2.填写《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Excel格式,仅提供电子版)。

  3.填写《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Word格式,仅提供电子版)。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领衔外国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领衔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3)领衔外国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复印件;(4)领衔外国专家成就及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5)领衔外国专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件复印件;(6)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7)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证明材料;(8)团队成员相应佐证材料;(9)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按序编号命名,提供电子版PDF格式文件)

  5.《学术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领衔专家及团队成员均需签字后扫描,提供电子版PDF格式文件)。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外国专家引进和外专工作室培育等基础性工作,并按照高标准做好国家、省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专家等高端外国专家工作室的建设工作。

  2.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制。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各单位在对申报材料审核时,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及《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里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命名工作。

 

  联系人:杨世齐、韩晴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1.《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20〕333号).pdf

附件2.2023年度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申报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4.学术诚信承诺书.docx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11-29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