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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在职收入证明办理(用于国内办事、因公出国(境)、因私出国(境)签证等)



、国内办事

持本人身份证或教工卡在自助打印终端领取纸质证明。


二、因公出国(境)、因私出国(境)签证

1.教职工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网址:http://hris.suda.edu.cn/)首页-“证明打印”模块,申请个人在职收入证明(签证专用)。

2.证明打印审核通过后持本人身份证或教工卡在自助打印终端领取纸质证明。


三、自助打印终端部署地点

1.本部校区:纵横楼一楼大厅

2.东校区:凌云楼六楼大厅

3.独墅湖校区:一期907号楼一楼大厅

4.独墅湖校区:二期云轩楼一楼大厅

5.阳澄湖校区:行政楼一楼大厅

如遇机器故障可联系人力资源处综合办:0512-67503258。


注:

①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具体流程请联系党委组织部。

②签证如需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的,携在职收入证明原件到校长办公室行政科领取。

③派遣人员通过OA院系部门行文申请后,联系派遣公司开具在职收入证明。

④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原则上安排在法定假期及寒暑假进行,如有特殊原因,应根《苏州大学关于教职工公、私假及考勤工作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事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二级单位同意后通过OA院系部门行文,报人力资源处审批;OA 审批办结后,再按上述流程申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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