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07】31号)及《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6】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本年度教师岗前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对象

  岗前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采取统一培训、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授课由学校统一组织,授课内容为:

  (一)《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培训对象为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以及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和本科教学技能与技术培训,培训对象为专任教师,以及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校本培训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的内容包括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等,尤其要加强对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情况(含撰写教案、试讲等)的考核并填写《苏州大学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

  二、岗前培训的考勤与考核

  首次参加岗前培训考试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考勤、考试等规章制度,做到上课不迟到、不缺席,遵守课堂纪律。因故不能上课者,必须事先请假。因事请假必须持所在院(系)、部门的证明,因病请假必须有医院证明。病事假累计超过30课时者或未经批准擅自旷课累计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须在第二年重新培训方可考试。学员因特殊情况需延期或停止学习,应持相关证明材料于开课前到人事处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限为一年。

  学员学习结束须参加规定课程的考试,其中《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三门闭卷,《教师职业道德概论》开卷。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务及阅卷工作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负责。凡考试作弊者,成绩一律作零分计算,并给予通报批评,延迟两年聘任相应教师职务。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6】5号)文件规定,2014年考试中通报违纪的考生,2015年、2016年不得报名考试(以此类推)。 

  新教师岗前培训成绩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及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补考,成绩合格后发合格证书。新教师在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前,不再安排其他培训任务,包括出国进修等。

  三、部分考试科目免修条件

  (一)根据苏教规〔2012〕3号文件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1、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指定学段的师范类毕业生,只有在申请指定学段教师资格时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师范”字样。

  2、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2007年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类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教育”字样。

  以上人员需提供的材料为: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2、申请人员的相应毕业证书复印件。

  3、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并用红线勾出)复印件。

  (二)符合苏教规〔201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免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或“教育”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除1999年高等学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他人员还需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以上人员需提供的材料为:

  1、上述证明材料之一。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3、申请人员的相应毕业证书复印件。

  4、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并用红线勾出)复印件。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请于9月8日下班前汇总交到师资科,学校将尽快将材料送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凡未被批准者,请及时报名参加今年的培训及考试。

  四、考试、培训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10日、11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培训时间拟定为9月下旬至11月底(利用双休日安排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培训有关费用

  岗前培训的培训费为每人每门80元、考试费每人每门20元;培训教材名称及价格如下:

  《简明高等教育学》 28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  28元

  《教师职业道德论》 28元  《教育法教程》    30元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职员工的培训工作,对本校新职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一次性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者,学校给予报销培训费;考试不合格者,所有费用均自理,并参加下年度补考。附属医院非校编人员参加岗前培训费用自理。

  六、材料要求

  (一)9月8日前须交材料: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一)和相关材料,1份/人。

  2、《2016年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二)纸质材料和电子档各一份。电子档发送至lshen060@suda.edu.cn。

  3、近期免冠照片(1张/人,1寸),照片背后请注明姓名及所在单位。

  4、报名所须所有费用。

  (二)10月27日前须交材料:

  1、《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三)1份。

  2、《苏州大学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附件四),1份/人。

  请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按上述要求及时将材料及费用交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5室),所有表格电子文档请发送至lshen060@suda.edu.cn,逾期将无法输入省教育厅网上报名系统。联系电话:67503047。

  

  附件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doc

  附件2:2016年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3: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4:苏州大学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doc  

人事处
2016-09-04 11:26:05